【学生教育与管理】西安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 时间:2020-10-14 点击数:

西财大学工发〔20193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我校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有效防范和抵御“三股势力”对高校的渗透,切实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努力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少数民族优秀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事务条例》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责任感与紧迫感

高校是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肩负着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任务,面临着与“三股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争夺阵地、争夺青年、争夺人心的激烈斗争。全校上下必须在新的形势下,按照党中央新的要求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在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通过统筹规划、健全机制、全面育人、提升服务、扎实工作,努力促进我校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全面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促进少数民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要求。

(二)全面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使少数民族学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的思想,是新形势下抵御“三股势力”渗透,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也是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和输送优秀人才,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三)全面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是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教育引导少数民族学生自觉遵纪守法、反对宗教渗透的基本要求,也是有效抵御和防范“三股势力”向学校渗透,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的迫切需要。

二、把握原则,切实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加强课堂教学建设管理,掌控思想教育主渠道。学校要进一步优化提高思想品德、人文素养、认知能力的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充分发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要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对全体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认真落实《陕西高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切实增强少数民族学生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民族大团结的思想基础。要坚持课堂讲授守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提高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能力,严禁任何人在教学活动中进行宗教宣传和带领学生参加宗教活动,严防宗教思想传播和宗教活动进校园。通过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切实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教育,增强少数民族学生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注重法制教育,培养法治精神。依法办学,是现代大学精神的根本要求;以法育人,是学校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要上好法律基础及形势政策教育课,通过宣讲、讲座、培训等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法治精神、法制文化和法律法规教育,明确国家实行宗教与教育相分离和严禁宗教干预教育的法律规定,引导少数民族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学校有关严禁宗教活动进校园的有关规定,自觉防范抵制“三股势力”的渗透、拉拢、煽动,积极维护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

(一)繁荣校园文化,强化育人功能。校园文化建设对少数民族学生健康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熏陶感染作用。要注重调动教学、管理、服务各方面的力量,促进少数民族学生与校园文化相融合,鼓励少数民族学生主动参加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全面带动和促进少数民族学生思想觉悟、道德水平、文化素质的提升;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增强各民族学生的广泛交流和思想情感沟通;利用重要节日、重大事件和关键节点,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加强对校内各种媒体以及学术报告会、研讨会的审查和管控,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严防“三股势力”和各种消极思想的渗透腐蚀。

(二)把握网络教育阵地,增强舆论引导实效。网络是新时期对少数民族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和载体。要充分利用网络舆论阵地,开展有关少数民族学生的主题教育、政策宣传、理论宣讲,提高思想教育宣传效果;加强校园官方互联网平台与班级微博、微信、学生QQ群、飞信群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管控,及时洞察和掌握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动态;运用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加强对校园网络的全面管理与监控,严防宗教极端思想和涉恐涉暴音像视频等非法有害信息在校内传播。

(三)做好心理健康服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结合少数民族学生思想和心理实际,积极开展广泛深入的谈话谈心活动,指导和帮助他们处理好在学习成才、择业创业、恋爱交友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根据少数民族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做好心理健康测评,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干预和化解心理危机,促进少数民族学生健康成长。

(四)积极搭建发展平台,加强学生骨干培养。注重对少数民族学生优秀分子的思想教育和能力锻炼,为其搭建成长发展平台,选拔优秀少数民族学生担任学生干部;注重在少数民族优秀学生中培养积极分子,单列指标发展符合条件的培养对象入党;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少数民族学生骨干的示范引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作用。

三、坚持严格要求,全面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管理与服务

(一)坚持以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为依据,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坚持各民族学生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坚持统一要求,从严管理,加强沟通,增进关爱;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批评惩戒为辅。

(二)优化教学管理与服务,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对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积极改进少数民族学生的教学组织形式。将统一培养与因材施教相结合、严格要求与人文关怀相结合,既要依据少数民族学生在知识、素质和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的实际,在专业意向选择、教学方法采用、学业成绩考核等方面予以实事求是地倾斜照顾,同时又要坚持培养标准,恪守底线,从严要求。

(三)强化学风建设,促进少数民族学生学业进步。建立符合少数民族学生成长成才实际需要的激励和帮扶机制,通过落实学习激励、学业帮扶、能力提升、就业指导等方面的工作措施,确保大多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成为全面发展、符合人才培养要求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落实混合住宿制度,注重宿舍文化建设。在按专业混合编班的基础上,以班级为单位,把少数民族学生分配到不同的宿舍,与汉族同学混合住宿。在宿舍管理中要注重宿舍文化建设,引导各民族学生互相尊重、团结友爱、和谐共荣;在文明宿舍的创建评比活动中,要纳入“民族团结先进宿舍”的评选活动。

(五)严肃校纪校规,加强少数民族学生的日常管理。在少数民族学生的日常管理中,要坚持教育和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不信教、不传教,不在学校从事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不穿戴反映宗教信仰的服饰与标志,不收看、复制、传播任何极端与非法宗教及涉暴涉恐音像制品和出版物,不散布危害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言论,不参与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对于违规违纪的学生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者要予以严厉的纪律处分,对触犯法律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六)强化辅导员岗位责任,落实对少数民族学生的重点管护帮扶。辅导员要与少数民族学生密切接触、深入交流,要经常与少数民族学生谈心谈话,及时准确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了解他们的实际诉求,帮助他们解决在学习、生活、情感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思想困惑,切实为少数民族学生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七)落实“一人一档”的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少数民族学生信息档案库。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及时准确地登记和更新少数民族学生个人重要信息、在校现实表现等。对需要重点关注和关心的学生,更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严格实行保密制度,防止信息外泄。

(八)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学生考核评价机制。坚持“以德为先”的标准,把少数民族学生是否践行“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及有无从事宗教活动的行为作为考核评价的核心指标。对于从事宗教活动和散布非法言论的学生,在各类评奖评优和奖助学金评选审核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九)建立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络机制。各学院辅导员、少数民族学生专管干部要通过走访重点资助帮扶的学生家庭,采用书信、电话、QQ等方式,定期与少数民族学生家长进行联系和沟通,掌握和反馈学生的思想状况和日常表现;要认真落实《西安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预警办法》等规章制度,及时通报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要积极主动宣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征求家长对学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家长与学校配合共同做好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四、确保稳定,建好防范抵御“三股势力”渗透侵蚀的防火墙

(一)落实规章制度,严明纪律约束。要进一步规范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思想动态、宗教信仰、心理健康状况的调研,落实少数民族学生信息管理、混合住宿、去向登记、谈心谈话等规章制度,明确各项要求,完善管控、惩戒措施,有效预防“三股势力”的渗透及其它消极错误思想的侵蚀。

(二)加强网络舆情监控,防范有害信息传播。加强对学生网上舆情信息的收集和研判工作,加大对网上有害言论和行动信息的监控,力争对少数民族学生群体性重大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做到监控到位,信息畅通,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三)严格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在敏感节点和发生重大事件时期,严格落实并不断完善学校总值班、重点部门值班与各学院值班相结合的值班备勤体系。重大节点和特殊时期的信息报送实行零报告制度;值班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党政办(稳定办)和总值班室报告。所有对外信息均由党政办(稳定办)统一报送。

(四)建立和完善学生信息员制度。挑选信得过、靠得住的学生骨干担任少数民族学生工作信息员。加强对学生信息员的培训,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对敏感信息的判断力。重视学生信息员的培养,对表现良好的学生信息员在评奖评优和党团员组织发展方面予以优先关注。

(五)对需要关注的重点人按照“一人一组”、“一人一策”的工作要求进行管控与帮扶,切实将思想教育与心理疏导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转化、帮扶工作。

(六)加强对出国出境学生的教育管理。制定“西安财经大学学生出国(境)申请流程”和“西安财经大学学生出国(境)留学管理办法”,严格审批手续,加强安全教育。对可能有境外“三股势力”影响背景的少数民族学生因私申请办理出国(境)护照,要严格管理,教育引导学生提高政治敏感度和识别判断力,防止被敌对势力蒙蔽、欺骗和利用。

五、加强领导,完善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保障体系

(一)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党政办(稳定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教务处、人事处、国际合作交流处、保卫处、后勤集团负责人和各学院分党委书记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

各学院成立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小组,实施“一把手”工程,具体负责本单位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学校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设立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落实学校相关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考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进工作机制与保障条件建设,同时担任专职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的指导工作,直接面向学生开展思想教育管理工作。

(三)人员保障。学校按照50:1的要求,选聘、配齐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专职从事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积极招录少数民族和能够熟练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的辅导员;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出任本学院少数民族学生专管干部,并指定专人任本院少数民族学生专管辅导员;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和新疆内派教师协调站的统一安排,申请接收内派教师来校工作,学校要充分发挥和依靠新疆内派教师的作用与优势,调动和保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将其等同于学校教职工对待,为他们提供良好的生活、工作等基本条件。

(四)经费落实。学校按年度落实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专项经费及少数民族学生学业进步奖等经费。

(五)培训学习。选派辅导员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专题培训;邀请省内外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的专家学者来校,开展有关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民族文化等方面的培训活动;组织辅导员赴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做得好、有特色的高校进行学习交流;鼓励辅导员开展有关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特色工作、精品项目研究,形成经验总结和创新成果。

(六)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学校对各学院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督导和定期检查,确保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责任单位和个人当年的评奖评优资格,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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