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教育与管理】西安财经大学关于少数民族政策录取学生课程成绩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0-10-14 点击数:

第一条 根据国家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政策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西安财经大学关于少数民族政策录取学生课程成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疆内高班、新疆预科转入以及学校按照少数民族政策录取的生源地为西藏的全日制本科生(以下简称为少数民族学生)。

第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确定并公布学生名单,由教务处发放至学校各相关部门。少数民族学生的具体学籍事务管理,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

第四条 成绩计入标准与方法

1.少数民族学生课程成绩及格标准为40分(以正常考试成绩百分制为参照标准)。

2.学生的考试成绩在40~100分之间按60~100分进行换算(附件:40~100成绩换算对照表),换算后的分数仅适用于毕业审核,并在毕业成绩单上记载。

3.少数民族学生课程成绩在40分以下的,按原始成绩记载。

第五条  成绩录入与换算

1.少数民族学生各学期期末考试、正常补考及重修按原始成绩正常录入系统;仅当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前一次性完成成绩换算。

2.各学院教务办根据当年少数民族毕业生名单在教务处统一组织下完成换算。

第六条 在涉及学生排名、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评选奖学金等方面仍采用学生的考试原始成绩。

第七条  少数民族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查时,总学分与普通毕业生同样应达到所学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40-100成绩换算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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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0-100成绩换算对照表

原始成绩

折算成绩

原始成绩

折算成绩

原始成绩

折算成绩

40

60

60

73

80

87

41

61

61

74

81

87

42

61

62

75

82

88

43

62

63

75

83

89

44

63

64

76

84

89

45

63

65

77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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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64

66

77

86

91

47

65

67

78

87

91

48

65

68

79

88

92

49

66

69

79

89

93

50

67

70

80

90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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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81

91

94

52

68

72

81

92

95

53

69

73

82

93

95

54

69

74

83

94

96

55

70

75

83

95

97

56

71

76

84

96

97

57

71

77

85

97

98

58

72

78

85

98

99

59

73

79

86

99

99





100

100

计算公式:折算成绩 = (原始成绩-40*40/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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