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院务公开制度

作者: 时间:2019-04-09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决策事项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院的进程,更好地推进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特制订院务公开制度。

一、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推行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基本路线、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强学院民主政治建设、依法治院以及师生员工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真实、公正、廉洁、勤政为基本要求,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民主监督,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推行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是:(一)依法公开。院务公开工作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二)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三)注重实效。要从学院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四)有利监督。要有利于师生员工知情,方便师生员工办事,有利于师生员工监督。

二、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推行院务公开,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管,分工会等有关群团组织协调和监督,依靠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为保证把院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院分工会和总支纪检委员为副组长,由各系主任、党支部书记、学院综合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等负责人参加的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综合办公室。三、院务公开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院务公开的范围原则上为全院教职工和学生。院务公开的内容为事关学院改革、发展以及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包括有关院务的管理权限,办事依据、程序、标准、结果和纪律。属于保密范围或暂时不宜公开的事项,要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因特殊情况由主管领导决定办理的事项,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通报。对院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由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公开的主要内容:

1.发展规划、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规章制度、重大改革方案、改革措施及实施情况。

2.财务年度预决算、各项重大财务计划、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等。

3.贵重仪器设备、大宗物资的采购招标方案及招投标结果,大型仪器设备的验收、使用运行情况,大型废旧仪器设备及大宗废旧物资的处理情况。

4.单位专项经费、办公经费、接待费用和各种收入的开支情况;分配政策、评优评先等政策规定及办理结果。

5.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及完成情况,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及奖惩情况。

6.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

7.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条件及评定结果,困难补助费和贷学金的发放结果;学生评优和选留毕业生的条件、程序及结果,在院学生转学、转专业等情况。

8.其他需要向师生员工公开的事项。

三、院务公开的形式

院务公开的形式应服从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实现院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凡属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一般应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有关事项应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分工会委员会向团组织以及学生会等通报相关院务。

(三)通过学院宣传栏、学院网络、报纸、公告、信息简报等形式予以公开。

(四)建立院情发布制度,定期对学院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等进行公开。

五、院务公开的监督

(一)院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教职工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分工会每年组织一次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通报全院。

(二)学院党组织主动配合行政领导严格审查应公开的事项是否公开、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保证院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学院党政领导要强化民主管理意识,充分尊重和维护教职工在学院管理中的主人翁地位,虚心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对各种建议和意见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建立举报、投诉、监督网络,保证监督渠道畅通。为便于广大师生员工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学院设立院务公开意见箱、院务公开监督电话。对院务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必须及时作出负责任的答复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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