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学院党委2024年党支部考核及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2-03 点击数:

各党支部、各支部书记:

根据校党委关于开展2024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和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现就做好2024年度支部党建考核及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党建考核和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定于12月25日下午,在学院党员活动室进行(12月20日前提交支部考核材料和支部书记述职报告),整体工作于202412月31日前完成。

二、考核范围

各党支部及各党支部书记

三、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党建工作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李涛  舒伟

成员:李荀 徐玮 邓锴 王郁蓉 鱼莎 各支部书记

、组织形式

(一)党建工作考核。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自评,学院党委组织考核。考核测评标准附后。

各支部需提交支部工作报告(可与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合二为一)、支部党建考核测评自评表、支部活动记录表和记录本、支部特色活动(一支一品)情况、党费收缴情况表、2024年党支部和党员受到表彰、课程思政建设、党建“双创”、党纪学习教育以及围绕院系中心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情况。

各支部必须制作“支部党建工作汇编”手册。

(二)各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通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形式进行。

支部书记述职报告要将党建和业务工作充分融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总结党建工作情况,精心撰写述职报告,注重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客观反映经验和成绩,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防止务虚和空泛。

按照《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的5个方面主要内容,重点突出以下方面:

1、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2、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基层党组织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等情况;

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

4、紧紧围绕学校和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强化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

5、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情况。

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在把握好以上个方面内容的基础上,确定1至2个重点难点问题作为支部书记述职的重点。

对照《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教工党支部考核测评标准》《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学生党支部考核测评标准》考评要素内容,突出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双带头人”作用,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情况要求,开展工作情况。

、考核方法

(一)各党支部提交自评报告和支部活动记录材料,考核工作组进行考察和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定级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党建工作考核组现场检查考核打分占总成绩的30%权重;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占60%权重;基层组织自评占10%权重。以上三项考核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各支部书记按照要求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在党委扩大会议进行现场述职评议。

学院党委综合平时调研了解、述职评议和支部党建考核情况,对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较好”或以下等次的一般不低于30%。

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不能够推荐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教工党支部考核测评标准》(即自评表)

附件2:《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学生党支部考核测评标准》(即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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