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教育与管理】西安财经大学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办法

作者: 时间:2020-10-14 点击数:

一、为保障我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能够在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类别学生。

三、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晨检相关工作的要求安排学生进行晨检,对晨检中学生发热、咳嗽、疲软、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呕吐、腹泻等疑似传染性疾病及时登记并及时上报学工部、校医院等相关部门。

四、学校疫情报告管理部门对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学生因病需请假者需履行请销假手续,联系辅导员提出请假申请,请假需要出示校医院或医院(二级甲等以上)诊断证明;如突然发病,无法开具证明者,需说明具体情况。

六、学生因病缺课,辅导员应对学生病因做详细记录,并对学生的病况与学生及其家长保持密切联系,以便随时掌握,做到心中有数。

七、学生因患传染病而隔离治疗的,辅导员及任课教师要对其各方面给予关心。同时,要做好患病学生所在班级、宿舍其他学生的心理安抚工作。

八、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辅导员要对其做好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的认真记录,凡学生患各类传染性疾病,其返校、复课需严格把关,按照《西安财经大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查验校医院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做好记录。

九、辅导员需协助学校疫情报告管理部门对因病缺课学生的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

十、本办法由学生处会同校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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