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教育与管理】西安财经大学学生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20-10-14 点击数:

西财大生发201948


第一条 西安财经大学学生诚信档案(以下简称“学生诚信档案”) 详细记载学生在校期间的诚信状况,是学校诚信教育的重要载体。根据《西安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加强学生诚信档案的建设与管理,保障与促进诚信教育的顺利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诚信档案的建立和管理遵循“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系统规范”的原则。以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教育、管理和服务学生成长发展为目标,建立高效实用,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学生诚信档案体系。把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融入诚信建设之中,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第三条  学生诚信档案是记载学生在校期间诚信状况和操行表现的重要载体,是学校、用人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或部门对学生进行诚信程度评价的重要依据,是学生个人档案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四条  学生诚信档案的实施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生)。

第五条  主要内容

学生诚信档案是学校为每名学生建立的记录学生在校期间诚信状况等综合表现的纸质档案。主要内容包括:(1)诚信承诺书;(2)个人基本资料;(3)学习诚信状况、经济诚信状况、就业信息诚信状况、生活诚信状况等情况的记录;(4)诚信情况综述;(5)审核意见。

第六条  填写规范和要求

(一)诚信档案个人内容部分由学生本人填写,要求个人基本资料准确、完整、客观、真实。

(二)学校对学生诚信状况的记录以写实为主,涉及评价的内容应客观、公正。

(三)学院意见由学生所属基层党委填写,学校意见由学生工作部填写。

第七条  档案管理与使用

(一)每年新生入学后,各学院应及时开展诚信教育,宣传我校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有关内容,及时组织新生填写诚信档案个人内容部分。

(二)诚信档案采取动态管理模式,辅导员应及时补充和更新诚信档案信息,每学期结束前,完成诚信档案相关内容的填写,确保诚信档案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三)诚信档案由学生工作部统一印制,学生在校期间由各学院和辅导员负责日常管理,学生毕业时一并装入学生档案。

(四)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妥善管理诚信档案,注意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禁止私自涂改、复制学生诚信档案。

(五)在学校评先评优、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就业推荐等工作中,参考诚信档案中的诚信记录。

(六)学校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的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学生工作部在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诚信档案建设工作的督察职能,针对诚信档案的填写、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西安财经学院大学生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西财院学字[2007]1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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