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6-13 点击数:

各系、研究中心及科室:

陕西省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申报要求

本届评选论文发表的时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凡在评选规定时限内由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知名期刊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交叉科学方面的学术论文,可以申报。鼓励申报符合陕西实际,对指导陕西工农业生产、社会发展有应用前景的论文。申报一、二等奖的论文要拥有较高的他引频次(应附由国内外检索机构提供的他引频次、查新证明材料原件)。

凡属下列情况的论文不能申报:

1.凡内容为已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项目组成部分的论文;

2.电子出版物(光盘、软盘等);

3.工作总结、一般性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一般性综述、资料汇编、产品说明书和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等;

4.著作权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学术论文;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中属于国家机密的学术论文。

二、表彰奖励

对获奖论文由陕西省人民政府通报表彰,并颁发“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证书。

三、材料准备

申报论文参评者作为第一作者每届只能申报一篇论文。同一学术论文只能向一个推荐单位报送。省科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直接受理参评者个人的论文申报。

参评者应按填表说明认真完成电子版《评审书》(见附件4),打印4份并附电子版,连同发表论文和所发表刊物的封面、标明刊物主办单位主页、目录复印件一式4份及国内外检索机构提供的他引频次、查新证明材料原件一齐报送科研处。《评审书》表一由参评第一作者以word格式填写;表二由作者聘请同行专家以word格式填写,每项申报论文须经省内外同行学科三名教授级或正高级专家按评奖标准进行鉴定,并填写推荐意见。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和《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实施细则》,吃透精神、广泛征集、严格把关,做好推荐工作。

2.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按照申请书(附电子版)和支撑材料次序装订,一式4份,于7月6日前集中报送科研处。

附件1:省科协《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

附件3: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4: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审书

说明:商学院各位拟申报老师,请务必于2012年7月5日下班前将所有材料(含电子版)按有关要求报送到行政楼5楼531室。

商学院综合办

201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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