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先进典型,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学院决定开展2025届院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评优工作小组
组长:李涛、舒伟
副组长:李荀、徐玮、邓锴
成员:石昕、鱼莎、李大为、高斌恒、徐蓉、文静、柴丹、袁嘉忆、江隆
二、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商学院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均可参评。
2.评选比例:院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班辅导员审核后推荐至学院,2025届校级优毕、优干人选将从本次院级优毕、优干中择优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
1.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全部课程,学习勤奋,学术道德良好,学业成绩优秀。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活动,师生评价良好。
4.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道德品质良好,遵守公序良俗和网络道德。
5.拥有正确择业观、就业观,积极探索个人与社会价值融合,努力践行奋斗精神。
6.符合特定文件精神,如参军入伍、参与基层服务项目、参加援疆援藏选拔被录用,或考取“双一流”高校等的毕业生,可授予荣誉称号,不计入推荐比例。
(二)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从优秀毕业生中产生,除具备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曾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组织管理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受师生信赖认可。
2.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曾获院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三)不得参评情况
1.在校期间受党纪、校纪、团纪处分,或有违法违规、学术不端行为。
2.不愿承担学生工作,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消极就业。
3.个人行为失范,工作原则性、责任心不强,造成不良后果。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评优工作小组,由党委副书记牵头,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毕业班辅导员和学生代表参加,根据评选指标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评选结果在班级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后,于2025年4月15日前将《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以辅导员为单位报送至三教316处。
2.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送名单进行复审和联评,并将联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报送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4.学院对获得“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人选将从院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
五、工作要求
1.本次评选关乎同学们的荣誉与未来发展,请各班级务必重视。
2.评选过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院将认真审查资格,广泛听取师生意见。
3.评选严格执行标准,不得突破指标名额,宁缺勿滥。希望通过此次评选,激励同学们提升综合素质。
4.请各班级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将按放弃参评处理。
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联系:
学工办主任 石 昕 (3教318,电话:81556362)
就业负责人 袁嘉忆 (3教316,电话:81556363)
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
2025年3年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