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2015年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1-30 点击数:

关于评选2014--2015年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院属各支部:

一年来,我院切实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为学校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期间,涌现了一批开拓进取、乐于奉献,深受教职工信赖,工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会积极分子。为了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动工会工作,院分会决定评选表彰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与工会活动的积极分子。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工会积极分子从工会小组长和各分会积极参加工会活动的会员中推选,名额为各分会(直属小组)会员的3%(取四舍五入法,按比例核定不足1人的部门按1人推荐)。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工会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乐于为教职工服务。

2、组织或参加工会各项活动中,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服从领导,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3、团结互助,热情周到,为所在单位工会工作的发展做出一定成绩,受到所在部门职工好评。

三、程序和要求

1、各支部评选工作应在广泛征求会员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分会委员会等相关会议民主推荐,填写推荐申报表,于2015年12月5日前交学院办公室(要求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

2、院分会在征求院党政的意见后,选择4名优秀的积极参与工会活动的积极分子报学校工会参评校级优秀。

附:西安财经学院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商学院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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