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须知

作者: 时间:2010-03-30 点击数:

商学院各班:

2010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了维护学校的稳定,保证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假期期间,学生出游或探亲访友较多,外出时要特别注意个人人身安全。避免乘坐超员、车况差、个体营运的车辆。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谨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外出或乘坐车辆时,注意妥善保管钱物。与陌生人交谈时,切勿告诉其本人和家庭的电话号码,防止诈骗分子利用窃取的电话号码进行诈骗活动。外出与陌生人求助,应分辨真假后慎重做出决定,警惕诈骗分子利用同情心进行诈骗活动。

三、目前正值春暖花开,严禁学生以个人名义或任何组织名义组织集体春游。

四、假期留校学生注意宿舍用电安全,注意防火防盗。

五、假期结束后,全体学生应按时返校。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同学,应主动向二级学院请假,说明推迟原因。各班班长将学生返校和到课情况于4月6日上午10:00时前报各辅导员处。

商学院学工办 201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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