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2011年度本科教学多媒体课件评比初评工作安排

作者: 时间:2011-11-14 点击数:

按照教务处部署,商学院决定于11月14日—11月25日开展“2011年度西安财经学院多媒体教学课件评比”活动的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参评课件必须是本学期正在为本科生授课使用的课程教学课件(包括必修课、选修课)。

2.往届评比已获得奖励的课件不再参加本次评比(课件内容和制作格式变化较大者除外)。

二、参评要求

1.参评课件必须是商学院教师为第一制作人的原创作品,课件制作人署名限定1-3名教师;

2.参评课件已经应用于本科课堂教学实践,经过一年以上使用,师生互动性强,课堂教学辅助效果好,获得师生良好评价;

3.参评课件内容符合学院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并根据课程特点直观地展现教学重点、难点,信息量要适中,设计理念超前,组织架构清晰,教学重点难点的呈现形式多样,可操作性和智能性强;

4.参评课件较好地运用现代教学理论和现代信息技术,注重教学过程中的实用性,技术手段符合校际共享要求,在同类院校、同类专业中借鉴与示范性强。

5.参评课件应提供相应软件运行平台,便于评比时播放。

三、评比程序

1.各系收集本部门开设课程中实施多媒体教学的课程信息,全面检查本系多媒体教学授课情况,每个系选出一门课程参加初评。时间为2011年11月21日下午2点,地点为长安校区2号教学楼502教室,评委为在商学院的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在商学院的校教学督导和商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人员。

2.商学院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根据《西安财经学院多媒体教学课件评分表》标准 (附表1),结合教师多媒体教学授课质量进行综合评定。推荐3个以内优秀多媒体课件报教务处参加学校评比。

3.代表本部门参加学院评比的多媒体课件制作人填写《西安财经学院多媒体课件评比申报表》(附表2);根据参评要求填写评比申报表并上报课件资料(光盘、纸质文本、教学大纲);并于11月29日之前这些资料报赵卫东处。

附表1、2、3.doc

商学院

2011年11月10日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南段2号 邮编:710100   Copyright©2013 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