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情操,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广大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文明、健康、卫生的生活环境,并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意识,特对我院学生宿舍制定本文明公约,望共同遵守: 一、环境卫生 1、安排好每日值日表,及时打扫寝室卫生,勤通风,保持寝室内干净整洁。 2、自觉维护走廊及洗漱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不将方便面残渣、茶叶等废弃物倒入水池,以免堵塞管道。 3、厕所使用后及时冲净,保持空气清新。 4、不在楼内非指定地点张贴、刻画、涂写。 二、行为规范 1、正常休息时间,不在楼内大声喧哗、交谈、唱歌;不大声放音乐、弹奏乐器; 2、熄灯之后轻声洗漱,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3、不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 4、文明娱乐,不在室内收听观看传阅含色情、淫秽、反动、迷信内容的广播、录像、光碟、书刊报纸、网页、网站。 5、 文明使用水电,不在楼道内私拉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及其他危及用电安全的设备。 6、节约水电,离开寝室随手关灯,用好自来水随手关好水龙头。 7、营造良好寝室文化氛围,形成良好学习风气,努力建设学习型宿舍。 三、安全保卫 1、不留宿外校人员。 2、进入他人寝室时先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3、保管好个人财物,拾到他人财物主动归还失主。 4、发现可疑人员、违法事件及意外事故应立即报告宿舍楼门卫及管理人员,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四、责任制度 1、本公约适用于商学院学生宿舍全体寝室成员。 2、本公约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由学生会生活部负责。每周四例行检查,不定期抽查。结束时总结本月各寝室公约执行情况。 3、本公约即日起生效,请同学们自觉遵守上述条例。 附:宿舍文明四字箴言 1、 宿舍管理、增强观念,同心协力、文明共建; 2、 干部带头、严教细看,一丝不苟、无私奉献; 3、 学生参与、认真检查,永保整洁、不厌其烦; 4、 文明整洁、处处须先,相互促进、争当典范; 5、 公共财物、大家爱护,公私分明、礼貌在前; 6、 宿舍内部、严禁留宿,内务整齐、舒适美观; 7、 乱拉电线、存放易燃,取蜡照明、着火危险; 8、 防火防盗、节约用电,人人有责、传统美德; 9、 乱涂乱贴、影响室颜,窗外抛物、扰人安全; 10、到处吐痰、细菌传染,堆垢积污、空气污染; 11、随地小便、品质劣端,喧哗吵嚷、纪律松散; 12、公共场所、言行规范,有序则畅、无序则乱; 13、宿舍制度、牢记心田,自觉遵守、良好习惯; 14、学为先进、立为典范,宿舍文明、时代风赞。
商学院学生宿舍管理 实施细则及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为了营造一个整齐、干净、文明、安全的住宿环境,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西安财经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精神并结合商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及办法。 一、商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实施细则 1、学生应服从宿舍管理组的安排和调整,一经住定后,不得随意搬动或调换床位。 2、损坏(自然损坏除外)或丢失宿舍内一切公共设施者,照价赔偿或自付修理材料费;故意损坏者处以修理费三倍的罚款,同时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破坏宿舍文明,无理取闹,恐吓他人;从窗子往下丢掷杂物等给予警告处分。因从窗外丢掷杂物,伤及他人,造成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者,除负担医疗费外,给予纪律处分。 4、严禁在宿舍内进行一切体育活动,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5、严禁在宿舍、宿舍楼内、外墙壁及其周围乱贴启事、广告及各种宣传画(刊、报)等,违者除恢复原貌外,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校外人员按校园治安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6、严禁在宿舍楼内使用任何形式的明火(抽烟、点蜡烛等),违者给予经济处罚予以批评处分。 7、严禁在宿舍内违章用电或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乱拉私接电线,违者除收缴所用电器、按有关规定除以经济处罚外,并纪律处分。 8、因违反第6、第7两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除责令赔偿一切损失外,视其情节、后果给予下列处罚: (1)引起火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引起火警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引起火灾者,给予留校查看以上处分。 (4)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并触犯法律者,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9、严格执行水电管理制度,节约用水用电。随意浪费水电,经批评教育后,坚持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10、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因赌博、酗酒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者,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酒后乱吐,除卫生由本人打扫干净外,并给予经济处罚。 11、严禁在宿舍内进行任何形式的经商行为,违者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并没收所卖商品。 12、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晚归或不归,违者给予警告处分。 13、严禁带异性或外来人员进入宿舍,有事需进入者,必须经辅导员批准及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入内,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离去。未经辅导员批准及宿舍管理人员同意而强行入内者,本校学生给予警告处分,外来人员一律送派出所处理。 14、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5、严禁在宿舍楼道内外、宿舍内停放自行车,违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警告处分。 16、严禁留宿异性,违者视情节轻重、后果影响、认错态度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明知有留宿违纪行为而不制止、不举报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7、严禁损毁或擅自移动消防器材,违者给予警告处分。 18、对违反上述条例,不服从宿舍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和检查小组管理,并与宿舍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和检查小组工作人员无理争吵、态度恶劣者给予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原违纪行为以达处分条件,又无理取闹者,加重一级处罚。 19、本细则未论及的违纪行为,比照本细则有关条款处理。 20、如遇有意外可速与各辅导员和商学院联系。 21、本细则适用于西安财经学院商学院全体学生。 二、商学院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1、门窗:(1分) 门窗卫生占1分,打扫不干净扣0.5分,未打扫扣1分。 2、地面:(1分) 地面卫生占2分,打扫干净满分;地面发现烟头、纸屑等杂物扣0.5—1分,整个未打扫扣1.5—2分。 3、墙壁:(2分) 墙壁整洁无乱贴乱画,无污迹并且整体规范、统一、美观给满分,如乱贴乱画扣1分。墙角有蛛网扣0.5分,墙壁上有污迹扣0.5—1分。 4、室内空气:(2分) 厕所占1分,打扫清洁、无异味的给予满分,如出现异味,不洁各扣0.5分,室内出现异味的扣0.5—1分 5、布置:(3分) 床下(床下个人用品摆放占1分),床上(被褥干净整齐占1分),房间(生活用品摆放有序占1分),整个布置有序、美观给满分,一项不合格扣0.5—1分,最多扣2.5分.若有布置出风格、特色的宿舍在此基础上加0.5—1分。 6、以上各项条例均酌情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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