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委党校关于2016年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为满足中共攀枝花市委党校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精神,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经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同意,中共攀枝花市委党校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2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人事考试网(http://www.pzhpta.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中共攀枝花市委党校2016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报考人员本人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7)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0日起,截止时间详见《岗位表》。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3.报名办法
(1)网络报名:报名人员下载《中共攀枝花市委党校2016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见《岗位表》)。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2张,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免冠近照2张,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详细地址见《岗位表》)。
(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单位按照确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考核方式为试讲课,试讲时间、试讲题目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通过考核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报经市级组织部门同意后研究确定。
(五)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级组织部门审核确认。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纪委和攀枝花市委组织部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委党校机关纪律检查委员0812-3364443
咨询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委党校:0812-3364476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岗位表》附件:
附件1:中共攀枝花市委党校2016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中共攀枝花市委党校2016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doc
中共攀枝花市委党校
2016年5月12日
中共攀枝花市委党校2016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
单位性质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招聘名额
招聘范围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现场报名地址
网络报
名邮箱
报名
截止
时间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区号:0812)
学历(学位)
学科
或专业
职称资格(执业资格)
其他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
经济学教师
1
全国
硕士研究生
硕士学位
政治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经济方向))
东区临江路59号
1531995761@qq.com
2016年5月30日
3364476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
党建学教师
1
全国
硕士研究生
硕士学位
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党建方向))
东区临江路59号
1531995761@qq.com
2016年5月30日
3364476
来源:高校人才网
http://www.gaoxiaojob.com/zhaopin/zhiyeyuanxiao/20160519/1952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