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6年人才招聘公告一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石油化工为特色”的广东省属综合性大学,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石油化工特色院校,已有62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现设有16个教学单位,开办有9大学科门类、45个本科专业。拥有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省级协同育人平台,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8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0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习基地等高水平实践教学平台。拥有1个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协同创新发展中心, 7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产业集群研发平台,1个省级产业转型升级公共创新服务平台,4个省高校工程技术开发中心,1个省级国际暨港澳台合作创新平台,1个省级石油化工技术公共服务示范基地,1个省级地方历史文化研究基地,1个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2个省级创新团队,2个市级研发中心,10个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市级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 1个市级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3个校地合作创新平台等科技创新平台。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目前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0000多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20000多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1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2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约600人,兼职博导、硕导42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人,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名,全国优秀教师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煤炭部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人,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8人,广东省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7人,广东省“扬帆计划”引进紧缺拔尖人才项目10人,广东省“扬帆计划”培养高层次人才项目4人。
学校地处中国南方最大的石化生产基地和水果蔬菜生产基地、美丽的海滨城市——广东省茂名市,占地面积134万平方米(含新校区),新校区紧邻国家级AAAA级旅游景区、天然氧吧——森林公园,环境优美,空气质量居全国城市前列;交通便利,距粤西国际机场(预计2018年建成)不足50公里,距深茂高铁(2017年通车)、汕湛高速、南北通道包茂高速、沈海高速10公里之内,是工作、生活的理想之地。
根据学校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引进人才待遇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工程等7个一级学科下属各二级学科以及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化工过程机械、热能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工业设计、安全工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结构工程、环境工程、市政工程、设计艺术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贸易学、金融数学、英语、法语、音乐学等19个二级学科(以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准)为2016年度引进人才紧缺学科,其他均为非紧缺学科。
1.根据学科(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具体情况,分别给予相应的引进待遇。具体标准见下表:
引进层次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万元)
科研启动(万元)
预计年薪(万元)
固定津贴(元/月)
配偶安置
备注
博士教授
40-45
20(理工科类)
10(人文社科类)
20-35
2000
满足随调条件者安排配偶工作。
特别优秀海外留学博士根据个人学术业绩情况,可按年薪制进行面议。
教授
30-35
15(理工科类)
8(人文社科类)
18-32
1500
优秀海外留学博士(后)
35-40
30(理工科类)
15(人文社科类)
14-32
1500
博士副教授
25-30
15(理工科类)
8(人文社科类)
14-25
1500
博士(后)
20-25
10(理工科类)
5(人文社科类)
12-20
1000
硕士副教授
20-25
10(理工科类)
5(人文社科类)
14-23
500
说明:(1)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引进条件时,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以最高一方为准。如双方均为教授或博士,或一方为教授另一方具有博士学位,则另一方按相应层次基准的50%发放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2) 引进的紧缺专业人才的购房补贴、安家费取上表中相应标准的上限,其他非紧缺专业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安家费取上表中相应标准的下限。
(3) 购房补贴在购房时凭购房合同预付,提交房产证明并确认无误后再予以核销,购房地点仅限于茂名市市区范围内,本市房价为4000-7000元/m2。
(4)同时符合多个层次条件的引进人才,按最高的一项享受。
(5)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费,到校工作后向科研处和人事处提出科研项目立项申请,按学校科研管理有关规定批准立项后启用。
2.对引进人才提供最长2年的过渡房,其中第1年免房租,第2年按学校相关规定收取房租。若学校未能提供过渡房,则按教授1200元/月、博士后或副教授900元/月、博士800元/月、硕士400元/月标准提供共计12个月租房补贴。既是博士(后)又是教授或副教授的只按其中最高的一项标准发放;夫妻双方均符合上述条件时,租房补贴以最高一方为准,不重复计算。
3.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推荐申报:广东省“扬帆计划”紧缺人才项目,经费最高可达人民币100万元;“扬帆计划”创新团队项目,经费最高可达人民币500万元;广东省其他人才项目。
4.引进人才到校工作后,学校报销来校面试往返及报到单程交通、住宿费用。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进人员,学校内聘为副教授(聘任期限为3年)。
(1)海外留学博士学历学位人员;
(2)博士后出站人员;
(3)主持国家基金的博士学历学位人员。
(4)紧缺学科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收录的3篇代表作影响因子之和等于大于10,且至少1篇为SCIⅡ区以上收录论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Ⅱ区以上收录论文2篇的非紧缺理工科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或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收录代表作2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二区以上期刊3篇的非紧缺人文社科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
发表论文时间的界定:到校正式报到之日前论文已发表并能提供论文收录的检索证明;或到校正式报到之日前提供论文录用函,报到后3个月内提供论文收录的检索证明。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0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或应届博士毕业研究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2周岁以下;应届硕士毕业生一般应在28周岁以下。
4.岗位要求:
(1)教授岗位要求:近5年主持过至少2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2项单项经费100万元以上横向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外重要学术期刊及国内核心期刊累计发表10篇以上学术论文。
(2)副教授岗位要求:
理工类学科近5年主持过至少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单项经费50万元以上校外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外重要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期刊发表10篇以上学术论文。
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近5年主持过至少1项市厅级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外重要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期刊发表10篇以上学术论文。
(3)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或应届博士毕业研究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岗位要求:具有承担科研项目的能力,在读博(在站)期间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国外重要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期刊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理工科的至少有1篇被SCI收录。
5.教师岗位要求具备较高的教学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管理岗位要求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服务期8年。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第一批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第二批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第三批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第四批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婚人员结婚证及计划生育证明、个人教学科研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到二级单位招聘专用邮箱(详见附件1)。投送应聘材料邮件主题:应聘岗位+姓名。
五、有关说明
1.应聘程序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组织招聘工作,考试(考核)由我校组织进行,考试(考核)合格者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2.关于入职方式说明:
(1)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人员直接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新进人员;符合随调条件的引进人才配偶。
(2)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上述学校确定的2016年度部分紧缺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公开招考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3.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6年7月31日(即35周岁以下指1981年8月1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4.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应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5.引进人才正式报到后,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书,享受本规定优惠待遇的引进人才,需在本校服务满8年,未满服务年限调离、辞职、离职、私自外出进修、自费出国留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额退回学校发放的购房补贴及安家费等。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525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传 真:0668-2981161
网 址:http://web.gdupt.edu.cn/renshichu/
招聘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668-2923378(纪委监察处)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016年5月12日
招聘启示二: 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财务处出纳岗位招聘启事
随着青藏高原地球科学创新中心的建立及“一三五”规划的不断推进,研究所涉及财务事项逐渐增多,对财务管理的要求愈加严格,为保证财务工作更有效地服务于科研,根据工作需要,现拟招聘财务出纳人员一名。
一、招聘岗位:财务处出纳岗
二、岗位性质:管理与公共支撑
三、岗位职责
1.现金、银行收付款业务;
2. 日常借款、报销的结算业务;
3.财政资金国库支付和分月用款计划、支出月报填报业务;
4.负责财政零余额账户与财政部、院条财局的对工作;
5.负责银行账户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聘要求
1.财会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财务分析能力;
3.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和财务应用软件;
4.热爱财务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5.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的应届毕业生。
五、应聘材料及招聘程序
1.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管理及支撑人员岗位申请表;
(2)本人简历(包括学习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状况等);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人户口页扫描件;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初级或中级会计师职称材料、计算机等能力证明材料扫描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5)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等;
2.通过资格初审者将参加公开竞聘答辩。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3.通过公开竞聘答辩者将被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将被录用。
六、岗位待遇
1.岗位实行聘任制,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2.享受中科院及研究所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林萃路16号院3号楼,中科院青藏高原研究所
邮政编码:100101
网址:http://www.itpcas.ac.cn
联系人:王青、吴芳芳
E-mail:hr@itpcas.ac.cn抄送zybsycw3365114161@163.com邮件标题以“中研网+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命名
电话:010-84097083;010-8409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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