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中秋、国庆节廉洁过节要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23 点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和省高教纪工委关于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要求和部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务实节俭廉洁过节,现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1、严禁公款买送月饼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突击花钱、乱发加班费、节日值班费。

2、严禁用公款安排吃喝、旅游、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接受用公款为个人活动提供的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3、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务活动的礼金、会员卡、商业预付卡、支付凭证等钱物及宴请、旅游、健身休闲娱乐活动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4、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钱物及宴请、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安排;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公车私用、违规借用公车。
6、严禁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
以上纪律要求,全校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各级党政组织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严抓严管,把纪律挺在前面。校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顶风违纪者,严肃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81556051;邮箱:jw@mail.xaufe.edu.cn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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