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教学进度的安排,2016年7月4日至7月8日为我校2015—2016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使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按照《西安财经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成立商学院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新安 副组长:高林安 申渊源 成 员:姚 宏 赵栓文 张 涛 左 锐 孙晓琳 周筱莲 李文辉 郝俊卿 刘总理 任俊杰 刘 杉 何 毅 陆 曦 罗 楠 周 芸 职 责: 王新安全面负责商学院期末考试工作; 高林安负责期末考试实施工作; 申渊源全面负责学生方面工作; 姚宏、张涛负责工商管理学部期末考试工作; 赵栓文、左锐负责会计特色学部期末考试工作; 刘总理——会计研究所教师的考试管理制度的学习、试题的审核、试卷的抽查; 周筱莲——市场营销研究所教师的考试管理制度的学习、试题的审核、试卷的抽查; 任俊杰——财务管理与金融研究所教师的考试管理制度的学习、试题的审核、试卷的抽查; 李文辉——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所教师的考试管理制度的学习、试题的审核、试卷的抽查; 刘 杉——审计研究所教师的考试管理制度的学习、试题的审核、试卷的抽查; 孙晓琳——工商管理研究所教师的考试管理制度的学习、试题的审核、试卷的抽查; 郝俊卿——旅游管理研究所教师的考试管理制度的学习、试题的审核、试卷的抽查; 何 毅——考试的宣传和考试协调工作; 陆曦、罗楠——对学生考试管理制度的学习、作弊和违纪学生的认错书以及教育; 周 芸——考试的组织安排、试题接收、试卷的分类整理和成绩的接收。 二、时间安排 1、全校统考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7月4日(星期一)上午 10:20—12:00 2015级 大学英语(2) 7月5日(星期二)上午 10:20—12:00 2015级 高等数学(2) 7月6日(星期三)上午 10:20—12:00 2014级 大学英语(4) 2、为保证考试有序进行,长安校区在下列时段安排考试:每天上午第一场的时间为8:20—10:00,第二场的时间为10:20—12:00;下午第一场的时间为14:10—15:50,第二场的时间为16:10—17:50;其它校区上午两场的时间同长安校区,下午第一场的时间为14:40—16:20,第二场的时间为16:40—18:10。 3、(1)凡16周前结束的课程,请于课程结束后两周内考核完毕;(2)选修课、体育课在18周内考核完毕;(3)其他课程的考核方式可由任课教师提出,研究所审核,课程所属二级学院审批(考核方式不局限于闭卷笔试,可以根据课程的性质以及课程考核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不同要求采取课程论文、大作业、开卷、口试、上机等多种形式的考核方式)。 4、所有课程的命题交题时间为第14周结束前(即2016年6月3日前)。 5、教务办于第14周结束前(即2016年6月3日前)向考务与学籍管理科报送如下材料:(1)本单位的课程考试和统考课程考试的安排(含时间、地点、监考教师等),包括书面形式(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表格形式;(2)本单位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3)本单位期末考试的准备组织情况。 6、考试试题、成绩登记表、评阅试卷分析报告等材料由各研究所负责核查。考前应严把试题质量关,各研究所应对试题的题量、难易程度等加强审核。随机抽取三套试题中的一套进行考试,避免全部采用A套试题的情况发生。 7、网上录入成绩截止时间为放假前一天中午12:00前,成绩单等纸质材料下学期第一周内报送教务办。 三、组织管理及要求 1、综合办做好考试宣传工作、推行诚信考场,学工办组织学生学习《西安财经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西安财经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各研究所组织老师学习《西安财经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西安财经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和《西安财经学院试卷评阅、整理、归档实施细则》。 2、命题原则:命题须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着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与创新能力,题量及试题难度适中,具体要求如下: 1)原则上要求考试试题,命题教师命题时应在题后给学生留出足够的答题空间,但是不能出现空白页; 2)试题应为A、B、C 三套,且份量和难易程度相当; 3)命题教师须按照学校《西安财经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之第十五条要求:避免近3年试题雷同; 4)试题应按照教务处提供的统一规格的试题纸(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格式,按规定的字体(宋体)、字号(五号)、每大题题首左侧要有得分框等相关要求用正规A4纸打印清晰; 5)规范书写评分标准(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必须标明得分点及相应分值,并标明学年学期、命题教师和使用班级,统一用A4纸打印。 3、命题中的注意事项: 1)命题人不得将试题通过网络或无线设备发送传递,在命题期间,命题计算机应切断网络连接和蓝牙功能; 2)命题人将试卷拷贝到专用U盘或移动硬盘上,到没有网络上的电脑上进行试卷打印,命题人不得到公共场合的打印机或复印机上进行试题印制,试题的word文档要设置密码(不要遗忘密码); 3)不得将试题(含草稿)带到教室。 4、试题审核及提交:试题命好后命题教师应填写《西安财经学院试题审批登记表》,其他考核方式或调整平时成绩所占比例的申请也在本表中填写,经研究所所长审核签字,再经商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将试题连同评分标准(参考答案)一并交给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部)教务办; 5、试题选用:经审核合格的试题,由教务办工作人员从中随机抽取一套试题作为本次期末考试的使用试题,并填写《西安财经学院试题(卷)印制登记表》送文印中心统一印制; 6、试卷评阅、整理和归档等要求参见《西安财经学院试卷评阅、整理、归档实施细则》。 7、各区电台播放频率为:长安校区教学楼:86.1 86.7, 翠华西校区教学楼:84.7,翠华东校区教学楼:86.7,雁塔校区教学楼:85.0。 商学院 2016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