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会议室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21-10-21 点击数:

为了加强商学院会议室等学术交流场所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有效管理保证各类会议顺利召开及相关工作开展有序使用,提高会议室的利用率,特制定本规定。

1.商学院会议室管理规定中的“会议室”包含:商学院会议室(322)、商学院党员活动室(325左侧)、雁塔学者办公室(337)、MBA案例讨论室(342右)等公共学术交流场所

2.会议室仅限工作及学术交流使,使用过程中不得发表不当言论。

3.各部门或个人使用会议室,原则上须提前一天需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表》(见附件),由主管领导审批,报备办公室,会议室使用遵循先全局性会议后各部门会议、先紧急性会议后一般性会议的原则,MBA案例讨论室使用应优先满足MBA教学科研使用,雁塔学者办公室应优先满足雁塔学者团队使用,由办公室协调安排后,方可在学院综合办公室领取钥匙,并使用会议室。

4.各部门或个人在使用会议室的过程中,必须爱护公物,保持会议室的整洁,会议结束后,使用会议室的部门负责室内桌面卫生清理和物品整理,并关好门窗并及时将会议室钥匙退回综合办公室,并由人员核查使用后物品状况。

5.会议室配置的影音设备等由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使用人员应爱护会议室的公共设备,若发现使用部门操作不当及人为造成损坏的,须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6.综合办公室要每天做好会议室场地及消防安全、设备检查工作,保障各类会议、接待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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