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重要事项决策制度

作者: 时间:2019-04-09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班子的能力建设,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更好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好院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决策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原则,在学院党政联席会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防止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和个人不负责的现象,不断提高学院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

2、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相统一原则,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紧紧围绕关系学院发展的方向、方针,大事、大局的工作和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会后共同贯彻,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无督察现象,不断提高学院领导班子成员集体领导的效率。

二、议事决策制度

1、重大事情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商量决定。

2、党政联席会每两周进行一次,有特殊情况由院长、书记临时召集。

3、会议过程由办公室做好详实记录。

三、议事决策范围

对涉及到学院发展的重大工作决策、重大事项安排、大额支出应有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进行。

1、学院工作计划,总结发展规划、教学、学科建设等方面工作。

2、学院重大举措。

3、向上级提出的重要的请示报告等。

4、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

5、对党员的奖惩制度。

6、学院经费大额支出等。

7、学院教师奖惩制度。

8、学生工作。

9、有关来信来访等。

10、其他需要集体讨论的事项。

四.议事决策程序

1、根据议题进行充分酝酿。

2、充分听取征求相关人员意见。

3、意见不统一时,可以进行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允许保留个人意见。

4、一旦存在比较大的分歧时,可以暂且搁置,等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五.执行决策

1、达成的决议,由相关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执行。

2、全院教职工会议及网站上宣传、通报等。

六.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

1、相应的监管制度。

2、通报及征求意见等制度。

 商学院重要事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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