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商学院管理工作,推进行政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学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商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下班签到时间规定:
行政人员实现上班签到制度,签到地点设在商学院办公室。签到时间:每天8:00—8:10
二.签到行政人员:
商学院各行政科室全体人员
三. 行政人员上班考勤及相关规定
1)行政人员上班签到实行每日一签。签到情况由分管院领导检查监督。
2)每天签到时间结束后,由办公室保存签到表,以备学院或学校检查和考核,过时不补签。
3)签到情况每月汇总一次,未签到合计两次以下者,由分管院领导谈话提醒;未签到合计两次以上者,从第三次开始计罚行政津贴,未签一次扣罚月行政津贴50元,行政津贴不够扣的从工资中扣罚。
4)有事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事假、病假按学校考勤制度执行。
5)禁止代签行为(因公代签由主管科长或院领导执行),凡有此行为者,每次扣罚代签者月行政津贴50元,以此累计。
6)上班时间临时外出办理个人事务或办理学校公务,须告之分管领导。
7)实行上班巡查制度,院领导不定期巡查行政人员上班情况。巡查时不在岗,经核实为脱岗者,每次扣罚月津贴50元,以此累计。因脱岗造成的工作损失或事故发生的,由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8)行政人员上课者,须将课表复印并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后在办公室备案方可。
四. 其它规定
1、全体教职工对行政人员上班情况具有监督权、知情权、询问权。
2、行政人员上班情况受对应科室领导和分管院领导监督。
3、行政人员签到及上班情况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