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研究中心及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结题率,促进我校科研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现就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厅科研计划专项项目结题从2011年起实行集中办理,时间为每一年度的一月份和九月份,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做好结题工作。
二、请2005年以前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清理自查,摸清底子,分析原因,写出自查情况书面材料,并于6月9日前报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因特殊原因确无法完成的科研项目,做出书面说明,申请撤销。
三、省教育厅将于今年9月集中办理一次科研项目结题,此次2005年以前的项目将为最后一次办理结题,其它年度项目负责人也请抓紧时间整理好结题材料一并办理。
商学院综合办
201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