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研究中心及科室:
为做好2011年西安财经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的申报组织工作,根据《西安财经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宗旨
为了鼓励我校教师,特别是中青年科研骨干多出高质量、高层次的优秀学术著作,支持优秀科技学术著作的出版,积极落实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为争取申报硕士点提供学术成果支撑。
二、资助对象及范围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在职人员。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资助的范围是:由我校教师、研究人员完成的学术著作;由我校教师、研究人员承担较大撰稿任务15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
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分为以下三类:
1.学术专著: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著作。
2.基础理论著作: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基础理论方面从事多年深入探索研究,借鉴国内外已有资料和前人成果,经过分析论证,撰写的具有独到见解和体系新颖、对科学发展或培养科技人才有重要作用的系统性理论著作。
3.应用技术著作:作者把已有科学理论应用于生产实践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撰写的给社会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著作。
三、资助原则
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坚持“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原则,按照党的出版方针,以国家科技发展政策为导向,紧密结合国家科技发展计划,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服务。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采取先申请立项、后成稿评审的办法。立项者有资格申请著作出版,一般由作者办理出版资助项目申请。著作权属多人时,必须有全体人员签署的意见。
1.基本要求
(1)申请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者须先申请立项、再申请出版基金资助。
(2)申请者须是著作权人。著作权属多人时,需经其他人书面同意。
(3)申请出版基金资助者须在已完成全部书稿或80%书稿之后方可提出申请。
(4)申请者确属无学术著作出版经费来源,或在出版时经费确有困难。
(5)受资助的学术著作在前言或后记中须说明学院出版基金资助
(6)已获学术著作资助尚未出版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出版基金。
2.申报和评审
(1)申请提交:欲申请出版基金资助者,请于2011年5月2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西安财经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立项申请书》(从科研处网站下载)及相关材料(含电子版)一式二份报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相关材料包含:书稿(80%)、主要参考文献(注明出处、发表时间)和相关成果的奖励和鉴定材料(如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材料)。
(2)专家评审:科研处组织校外专家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对申报出版基金专著进行匿名评审。
3、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审议通过当年资助著作。
说明:商学院各位拟申报老师,请务必于2011年5月24日下班前将所有材料(含电子版)按有关要求报送到行政楼5楼531室。
商学院综合办
201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