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研究中心及科室:
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档案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3月10日起,报送审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成果从原来的纸质版改为电子版。请各课题组在提交结项申请材料时,在原来规定的材料之外再提交1份电子版成果;各课题组结题时请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将2份《鉴定结项审批书》(纸质版)、3份成果简介(纸质版)、6份研究成果(纸质版)和2份电子版成果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修改后复审的项目,需报送2份电子版成果修改稿和2份纸质版“修改说明”。
电子版成果的格式要求如下:将项目最终成果和成果简介分别以WORD文档格式储存于电子光盘,光盘装在方形光盘盒中,并在光盘盒外面贴标签注明所属项目的批准号和负责人姓名。
商学院综合办
20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