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申报陕西省教育厅2010年省级重点实验室和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1-12 点击数:

各系、研究中心及科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规划和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现就申报陕西省教育厅2011年省级重点实验室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项目应按照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并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重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以及对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二、申报项目要优先选择与在研项目有衔接的,要在对在研项目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找到突破点,将项目做深、做强、做大,做出具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新申报的项目必须与基地研究方向相一致,每个基地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省属高校的在职教师和科技人员,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按照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管理的要求,省级重点实验室要坚持对外开放,每年度必须接受至少一名访问学者来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访问学者及其科研项目的内容,由各实验室按照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自行确定。并将访问学者的科研情况上报省教育厅。对未开展本项业务活动的重点实验室,将在经费拨款中扣减访问学者经费2万元。

四、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申报经费不超过30万元,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经费不超过25万元,已通过验收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五、已通过验收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申报使用今年专项科研计划项目使用的《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基地同时填写《陕西省教育厅2011年度研究基地科研项目计划简表》。

六、为了做好各研究基地“十一五”期间的总结,请各研究基地认真梳理检查项目,整理研究成果,总结经验,提出“十二五”发展目标和规划,推荐5-8项代表性成果参编《陕西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十一五”科研成果精选》。

七、上述简表和总结报告电子文档由各部门整理汇总后于2011年3月1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kyc@mail.xaufe.edu.cn, 项目申报全套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于2011年3月10日统一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刘若江 联系电话:029-81556179

附件:(见科研处网站)

1、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

2、陕西省教育厅2011年研究基地科研项目计划简表

3、陕西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科技成果登记表

说明:商学院各位拟申报老师,请务必于2011年3月9日下班前将所有材料(含电子版)按有关要求报送到行政楼5楼531室。

商学院综合办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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