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推荐陕西省科技成果评审专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06-30 点击数:

各系、研究中心及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科技成果评价和科技奖励评审工作,提高评价、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保证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完善陕西省科技成果评审专家信息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科技成果的评审过程中能够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2.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具有参与科学技术评价的经历和经验,熟悉国内外、省内外相关领域的发展状况;

3.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陕西省科技成果评审或其他相关的科技评审工作。

推荐人选无具体名额和专业限制,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本行业或本领域的实际情况推荐,注重老、中、青专家相结合,并着重推荐优秀中、青年专家人选以及高等院校主管科技工作的专家型领导。

二、推荐程序

1.被推荐的评审专家需从陕西科技信息网(www.sninfo.gov.cn)下载安装“陕西省科技成果评审专家推荐系统”软件,按要求录入后从系统中打印出书面表格并生成电子版文件。

2.由专家所在单位审核并对推荐的评审专家电子版文件汇总,生成评审专家汇总表和汇总数据。

各有关单位请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于2010年7月15日前统一报送科研处。

说明:商学院各位拟申报老师,请务必于2010年7月14日下班前将所有材料(含电子版)按有关要求报送到行政楼5楼531室。

商学院综合办

201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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