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201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05-07 点击数:

各系、中心及科室: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经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研究决定,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采用委托和招标方式,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0年度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项目设立:(1)重大项目2项,每项资助经费40万元;(2)重点项目3项,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3)一般项目2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7-9万元。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本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报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7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专项任务)者。

四、申报办法及申报程序

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申请者可从科研处网站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及相关材料,并按照相关要求填写。

2.请各有关单位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评审书》纸质版2份(A4单面印制)(含电子版)和专项课题申报一览表1份(含电子版),于2010年5月14日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商学院综合办

201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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