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公告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在复试过程中,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调剂复试工作
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平台为“腾讯会议”。网络远程复试指南及考场规则见附件。
(一)复试时间及腾讯会议号
专业 |
时间 |
腾讯会议号 |
工商管理学(120200) |
4月9日(周二)14:00-18:00 |
153-549-007 |
会计学(120201) |
584-888-699 |
审计学(1202Z1) |
237-892-422 |
会计硕士(非全日制)(125300) |
4月10日(周三)14:00-18:00 |
782-635-044 |
(二)复试模拟演练
我院定于4月9日进行调剂考生复试模拟演练。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于上午10:00时,准时进入“腾讯会议”平台,进行模拟演练。腾讯会议号为:852-372-098。
(三)复试名单
调剂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
(四)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学院对拟准予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须在复试前完成学籍学历校验。
请各位考生于2024年4月9日12:00前将复试资格审核材料(电子版,命名格式:资格审核+姓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发送至学院邮箱sxyyjs@mail.xaufe.edu.cn。
学院将在面试前对资格审核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如下(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
资格审核材料清单及排列顺序如下:
1.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考生提供)(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所有考生提供);
3.准考证(所有考生提供);
4.《西安财经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所有考生提供)(见附件);
5.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所有考生提供);
6.《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考生提交)(见附件);
7.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8.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往届生提供);
9.《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
10.《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非全日制考生和定向就业考生提供)(见附件);
11.个人竞赛、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参与课题、发表论文、获奖等补充材料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材料1、4、6、10样表均可登录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xzzx.htm)。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三、信息公开、监督及复议
(一)学校和学院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等方式公开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学院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三)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有疑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提交书面材料进行申诉。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9-81556356
资格审核电子邮箱:sxyyjs@mail.xaufe.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邱老师
商学院网址:http://sxy.xaufe.edu.cn/
(二)申诉方式
联系电话:029-81556667
电子邮箱:sxy@mail.xaufe.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第三教学楼314室
(三)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五、其他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按照我校研究生院信息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