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安排

作者: 时间:2021-12-27 点击数: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根据《西安财经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西财大党发〔202146号),现就商学院2021年度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商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作为师德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胡文斌 杨太康

副组长:刘仓 舒伟 王晓燕 李凯锋

成员:科级(负责人)、系主任、硕士点负责人  

职责:组织实施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师德考核对象为学校受聘教师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受聘教师岗位的双肩挑处级干部)。

三、考核内容、等次、方法

(一)考核内容。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包括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六个方面。

(二)考核等次。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师德考核总人数的30%(只舍不入)。

(三)考核方法。师德考核打分对照《西安财经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中的《西安财经大学教师年度师德考核表》考核内容、师德失范行为清单、师德负面行为和不可认定为优秀清单进行。

四、考核程序

(一)商学院发布2021年师德考核通知。

(二)受聘教师岗位的教职工,在年度总结中撰写师德表现情况。

(三)教师所在系、科室按照考核要求组织打分并提出建议等次,由各系主任、科室负责人负责,成员须有党支部书记、系秘书及教师代表,人数不限。

(四)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审议后,在学院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对学院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考核等次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申请复核,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在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师德考核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是教师年度考核的必备条件和重要内容。师德考核优秀是教师个人年度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师德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应认定为不合格。

(二)公派出国留学、培训、讲学及参加学术交流超过6个月以上或享受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休假的教师,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年度师德考核可确定为合格;外派、借调、挂职锻炼的教师,由外派、借调、挂职单位出具年度工作鉴定,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年度师德考核等次;在试用期内的教师,不确定年度师德考核等次,由所在单位作出考核评语,作为首次确定岗位的重要依据;考核年度内新调入的教师由原单位提供评语,现工作单位进行年度师德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三)涉嫌违法、违纪、师德失范情形被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教师,暂不确定其年度师德考核等次,待调查工作结束后补定等次。

(三)考核打分中部分内容涉及相关科室掌握的,科室要及时提供书面材料给教师所在系。

(四)系、科室须在20211231日前将师德考核表打分后和书面建议等次一并上交学院综合办公室。


附件: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附件2:西安财经大学教师年度师德考核表



                   商学院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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