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要求
1.为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保障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实行处科级干部带班(值班)。
2.带班(值班)时间为:带(值)班起始当日8:00——终止日之次日8:00。
3.值班岗位责任
(1)值班人员应高度重视值班工作,遵守学校值班制度,认真学习掌握相关工作流程以及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妥善处理值班岗位职责范围内工作。
(2)值班人员应认真检查各重点部位,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传下达。
(3)值班人员应坚守值班岗位,及时、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缺勤空岗,不得在无人接替的情况下交班。
(4)值班人员应做到文明礼貌接待来宾,认真记录、保持警觉、谨言慎行,严格保守学校秘密,不得随意公开和扩散涉密、涉稳信息。
(5)遇紧急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沉着冷静,果断采取应急措施,第一时间上报带班院领导并抵达突发事件现场,协助做好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4.严格执行值班事故责任追究学院严格执行值班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未能正常履行职责的个人,学院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