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财经学院2016—2018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西财党发[2016]6号)、《西安财经学院2016—2018聘期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西财党发[2016]7号)和学校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商学院决定于4月中旬开始全员岗位聘用工作,现就本次聘任工作做如下几点特别说明:
1、根据《西安财经学院2016—2018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西财党发[2016]6号),由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教师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商学院将严格按照该《方案》中教师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来确定本次聘任岗位,同时根据该《方案》中的“对上一轮聘期考核中超额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教师可以实行低职高聘。对上一轮聘期考核未完成岗位聘期目标任务要求,其中教学任务完成,但科研任务量化完成率严重偏低的教授、副教授,在本次岗位聘用时原则上实行高职低聘或转岗聘用”的规定实行高职低聘。
2、对于上一聘期个人完成的科研成果有需要进一步补充说明的,请于2016年4月22日日下午5点之前到商学院学科办(行政楼531)进行登记说明(联系人:张强,联系电话:81556356),并携带相关资料,以免影响本次聘任。
3、商学院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将根据教职工报岗情况对上一聘期科研工作进行严格量化排序。
以上说明希望各位老师予以重视。望周知!
商学院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