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周工作计划
为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使学生对知识、技能和能力达到统一性和实用性,推动学生探究性学习和合作性学习,并为进一步实现本科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效果,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特制定商学院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计划。
一、实践目的要求
实践教学是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财经类学生的社会调查能力的重要途径。实践教学活动周将专业实习、课堂教学与社会调查实践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使学生走向社会、了解社会并适应社会。通过该项活动的开展,积极推动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目标的实现,全面提高我校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二、实践周领导小组
实践周领导小组组长:王新安 赵卫军
实践周领导小组成员:陈淑芳 李颖 申渊源 刘总理 赵栓文 周筱莲 李文辉 姚宏 左锐 李艳花 王蓉 张强 陆曦 李君 赵卫东
各系均应成立实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实践周活动安排。所有参加“实践教学活动周”活动的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参加实践周活动学生
全院大一、大二、大三和大四的在册学生。
四、实践时间安排
筹备阶段: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9日
实施阶段:2015年1月12日------2015年1月23日
五、实践教学活动方式与内容
各专业根据自己的特点,采用校外与校内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集中方式的,可以跨年级、跨专业组织安排实践教学周活动;采取分散方式的,实践教学活动周的内容要具体、明确。实践教学活动内容的选题要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建议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选题:
(1)依托各科研基地所公布的社会调查项目选题,以4-6人为一个项目团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2)依托已在陕西省或国家立项的大学生“三创”竞赛、其他各级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等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3)依托教师所承担的较高级别科研课题,提炼调查或实训项目,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4)依托教师和学生自主设计的综合实训或调研项目,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5)依托已有的校外实习基地,通过校企合作开发项目、社会调研等,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六、成绩考核及工作量计算
学生应根据实践教学内容,以项目团队的形式形成相应的实践教学成果,并于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提交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依据学生提交的实践成果,结合学生集中实践活动出勤率、遵守相关纪律等综合因素评定成绩。成绩合格者,参照各专业培养方案给予相应学分,一般情况下,完成实践教学活动的内容,成绩合格者记2学分。
实践教学周指导教师的工作量计算标准:集中方式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的,按照0.1个工作量/生天,每周按5天计算(原则上集中实习的学生,不要超过该专业学生总数的10%);分散方式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的,按照0.5个工作量/生。
七、奖励和表彰
学校实践教学活动周设立两类奖项。一是社会调查类选题的项目设立“大学生社会调查大赛”奖,获奖项目给予表彰,并由科研基地经费予以后期资助。二是非社会调查类选题项目设立“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予以表彰和奖励。指导教师的获奖等同于校级教改项目获奖,学生获奖按校级对待,将作为评优及评定奖学金的依据之一。
八、安全教育
分散实践的学生,学工办协助指导教师做好学生在实践教学活动周期间的安全教育,做好外出实习、调研活动学生的记录,并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
集中实践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做好安全和纪律教育。
教学实践周相关材料
西安财经学院商学院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