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关于申报2018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1 11:47:02  浏览次数: 来源:现代企业管理研究中心

校属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技办〔2017〕16号)精神,2018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现就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项目类别

1.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优先重点支持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的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和智库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开展的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研究项目。

(二)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2018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各学校登录账号、密码保持不变。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专项科研计划项目: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今年专项科研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项目申报数量依据各学校前两年立项和结题情况确定。请所有项目主持人按时结题,以免影响学校项目立项工作。专项项目先提交纸质申请进行预申报,申报评审通过后,再进行网络填报,帐号另行通知。学校审核通过后,教育厅即备案立项、列入计划。

(二)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2017年度以前已分配过教育厅项目申报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的人员可继续使用原有账号,今年首次拟申报的负责人,通过二级部门科研管理人员在科研处领取账号。

(三)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原则上每个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资源环境与区域经济研究中心和现代企业管理研究中心)可申报3—5项,由各基地组织申报,按要求严格评审,择优推荐,列出推荐顺序,学校科研处全程监督(各基地评审前须向科研处提交评审计划安排,评审结束报送评审工作总结、专家打分表等评审相关材料及评审结果,与科研处联系申报帐号事宜),结果上报报教育厅,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结题率低于50%者,该科研平台限报1项。申报材料见附件3,可行性分析报告模板参照人文社科专项项目。

为了提升高校服务政府决策咨询的能力,省教育厅将在2018年度重点科研计划项目里单设一批智库研究项目。有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高校可申报2项,其他学校限报1项,我校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上报。智库研究项目面向全校科研工作者,资助力度同重点项目。申报方式参考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4,可行性分析报告模板根据自己申报内容,选择参照人文社科和自然专项项目模板,项目申请者可结合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选研究方向,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1.从国家政策需求出发,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2.以量化数据为基础,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

3.研究团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不超过58周岁。

4.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已出版或已被采纳的内容基本相同的成果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5.此类项目申报采用重点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形式,网上填报。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各校要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18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专项项目申请者先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纸质申请书必须于2017年10月16日由各部门统一报送学校科研处。

(二)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和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网络申报时间截止2017年10月17号。通过审核的项目于2017年10月18号中午12点之前打印项目申报书(由系统生成,一式7份)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合作协议(一式7份),由二级学院(部)统一报送科研处项目科。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7份

其它未尽事宜请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王晓燕 李娜 电话:029-81556179

联系QQ群:西财科研管理 295707981

科研处

2017年9月29日

附件1:人文社科专项项目申请材料.rar

附件2:自然科学专项申请材料.rar

附件3: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类申请书格式表.doc

附件4:智库项目申请书格式表.doc

附件5:服务地方专项申请材料.rar

附件6: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7:汇总表.xls


[上一篇]:关于2017年度“现代企业管理研究中心对本科生开放项目”立项的公示
[下一篇]:现代企业管理研究中心多项课题获准立项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