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MBA研究生及相关导师:
为确保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4月20日修订),现对2023届MBA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答辩领导小组
组 长:舒伟
副组长:邓锴 孙华
二、答辩时间
答辩安排在6月10日-6月11日进行。
三、答辩前准备
(一)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可准予参加答辩。
1.思想政治品德合格;
2.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学分及各实践环节符合相关要求;
3.学位论文格式符合学校统一标准;
4.科研、实践成果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5.学位论文评审通过。
(二)学位申请人应准备好学位论文(论文数量根据答辩委员的人数而定)、答辩会所需资料和评分表格,并提前一周将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
(三)各答辩小组答辩前须将答辩信息提前3天进行公告。
(四)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答辩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答辩委员应具有副教授(或博士讲师并担任硕士生导师)以上职称;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一般应当由校外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另设秘书1人,负责答辩记录工作。论文答辩委员会应有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学位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但应列席。学位申请人原则上不得参与答辩委员会的组织、接待等工作。
四、答辩程序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并宣读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答辩要求、安排等;
学位申请人陈述论文的主要内容,陈述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
答辩委员提出问题,学位申请人回答问题,时间一般为20~30分钟;
学生退场,答辩委员会委员讨论并表决答辩结果;
答辩会复会,答辩主席向学生宣读决议和表决结果;
答辩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五、答辩决议
答辩委员会委员根据学位申请人论文的内容和答辩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对学位申请人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毕业论文答辩做出表决,形成决议。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通过,答辩委员会主席确认并签字。
答辩委员会委员根据学位申请人论文的内容和答辩情况给出评分。答辩秘书根据各位委员的评分、导师的评分和论文评阅专家的评分情况,计算答辩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综合得分,并填写《西安财经大学学科答辩组综合评分排序表》。(综合评分计算公式=答辩委员平均分*40%+评阅人平均分*30%+指导教师评分*30%)
六、答辩决议的执行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可按规定程序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硕士学位;
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在规定的年限内,可继续修改学位论文,重新提出学位申请;
若答辩人两次学位论文答辩均未通过,学校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七、其他事项
(一)学位申请人在答辩中,有权充分阐述自己的学术观点,有义务认真回答答辩委员会委员提出的问题。
(二)学位申请人若对答辩委员会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在答辩结束后7天内向校学位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校学位委员会在接到书面申诉意见后一个月内做出书面答复。
(三)答辩结束后,申请人根据评审人的意见和答辩委员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并将所有与授予学位有关的立卷存档材料整理规范,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与修改后的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和WORD格式)交MBA教育中心,MBA教育中心应指派专人对学位论文进行规范审查。
八、相关材料
答辩结束五天内需要将资料交至MBA教育中心办公室(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3教342)。
答辩秘书需和答辩主席沟通并提交的材料:
(1)答辩程序安排
(2)答辩表决票(附件7)
(3)答辩决议(附件13)
2.答辩过程
(1)答辩记录(附件6)
(2)答辩决议(需答辩委员签字)
3.答辩后
(1)答辩决议。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填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意见;
(2)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审批名单(附件12)
(3)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相关材料(附件8、9)
(4)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11)。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用;
(5)学位授予报送信息表(附件14、15)。学位授予信息网上备案用;
(6)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定稿后学位论文交研究生院再次检测,检测合格者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是否授予学位,检测不合格者将视情况做延期处理。
学位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附件3)
(2)西安财经大学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审查意见书(附件4)
(3)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附件5)
(4)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登记表(附件10)
(5)学位论文(根据答辩小组委员人数确定论文份数)
(6)外审专家评阅意见书(根据答辩小组委员人数确定份数)